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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高污染行业取水 征高额水资源费
日期:2011年11月25日 浏览[3426]

近日,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》,要求从今年起,全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,从根本上改变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粗放的现状。 
    四川素有 “千河之省”之称。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我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。
    节水要求
    “三条红线”严控用水总量
    《意见》要求,到2015年,我省将基本建立起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、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,实行用水总量、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“三条红线”控制管理;基本完成万人以上水源地达标建设,建设一批河流水资源保护工程。
    优化配置
    完成30个在建大中型工程
    在节水工作重点上,《意见》首先要求,各地要在双流等县(市、区)成功试点的基础上,从2011年起分批启动建设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(市、区),每一批建设时间为5年。
    同时,要优化配置水资源,用5年时间,基本完成已成灌区渠系配套,完成30个在建大中型工程。
    部分举措 利用价格杠杆促节水
    《意见》披露部分举措,尤其在水资源管理上,将比此前更加严厉。
    除了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制度,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、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外,各地还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,并进行科学论证,实行水资源论证一票否决。
    同时,继续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,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,对高污染行业取水征收高额水资源费。
    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,严格水资源费使用管理;制订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价格,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。
    此外,修订《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》、制定《四川省节约用水条例》、《四川省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涉水法规也被提上议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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